安徽建立巢湖流域综合治理省级协调工作机制

近日,安徽省正式建立巢湖流域综合治理省级协调工作机制(以下简称工作机制),旨在系统推进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、水环境治理、水生态修复等重点任务,提升巢湖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。

工作机制成员单位涵盖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、省自然资源厅、省生态环境厅、省住房城乡建设厅、省交通运输厅、省农业农村厅、省水利厅、省文化和旅游厅、省林业局、省巢湖管理局,以及合肥、六安、马鞍山、芜湖、安庆市人民政府。办公室设在省生态环境厅,负责日常组织、联络和协调工作。

工作机制主要承担统筹协调巢湖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的职责,包括审议相关规划、方案和行动计划,研究确定专项资金安排和年度重点工作,协调推进重大项目、重点任务落实,研究其他重大事项等。各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,分别在生态环境保护、产业布局优化、资金保障、自然资源管理、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、航运污染防治、农业面源治理、水资源管理、文化旅游发展、水生态修复、湖区具体管理以及属地责任落实等方面承担具体任务,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。

据悉,工作机制的建立,标志着巢湖流域综合治理进入更加协同、高效的新阶段。各成员单位将按照职责分工,密切配合,强化措施,切实增强工作合力,共同推动巢湖流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,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安徽提供坚实生态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