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加快构建执法信息共享渠道
为强化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行政执法协作,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联合陕西、湖北、河南三省水利厅,以及汉中、安康、商洛、十堰、南阳五市人民政府,共同签署了《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行政执法协作信息共享协议》,旨在构建高效、畅通的执法信息共享机制。
协议对各方协作内容进行了明确规定,提出将推广应用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行政执法信息管理平台,实现多方执法信息互通共享。同时,协议还细化了信息共享的具体内容、方式及频率,并建立执法线索移送、案件协同调查、重大事项通报等工作机制,以数据支撑提升水行政执法的精准度和实效性。
长期以来,长江委始终将保障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质安全作为重点工作,不断深化水源地执法协作。依托数字孪生技术建设成果,长江委搭建了丹江口库区及其上游流域水行政执法信息管理平台,打通了“部—委—地—库”四级执法管理信息传输渠道。目前,该平台已在库区3个县(市、区)及长江委水政监察机构开展试点运行。未来,长江委将携手三省五市,充分发挥数字化优势,持续优化信息管理平台功能,加强数据整合应用,确保协议各项内容落到实处,推动水行政执法协作取得更大成效。